员工雷区
2019-03-04 22:59 浏览: 0
1、天条
1) 不许谋求第二职业;
2) 不许利用公司或甲方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3) 不许利用公司或甲方名义吃回扣或收受红包;
4) 不许搞不利于团结的小团队或分裂行为;
5) 不许透露公司及甲方客户信息或商业秘密;
6) 不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或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7) 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上班时间玩游戏;
8) 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项目人事调动。
以上天条,一旦触犯,立即辞退,将扣除所有应提佣金及奖金;如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2、雷区
1)严禁态度蛮横顶撞上级,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或者拒绝执行公司工作安排;
2)严禁在工作时间与客户或者同事发生争吵、斗殴事件,并且给客户造成严重影响;
3)严禁散布谣言,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传播消极怠工情绪,做出不利于员工团结的行为;
4)严禁由于个人不良行为(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者、抢单、恶意撞单、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等)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形象、信誉;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客户或销售顾问贿赂,私押、私放房号;利用职务之便做私单,协助房主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利用职权给亲友方便、特殊优惠;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
6)严禁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泄漏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不得盗窃公司及私人财物或公司机密文件与客户资料以谋取利益,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7)严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8)严禁公司内部拉帮结派,散布与公司文化、公司目标、发展战略不相符的传言,煽动不利于团队建设、健康成长的行为;
9)严禁公司内部恋爱行为;
10)严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恶意破坏公司财物。
以上雷区如有违反,经查实公司将直接进行辞退,未发放佣金不予发放,同时主管、经理将承担连带责任;如有销售助理、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违反雷区所列事项者,经查实公司将直接进行辞退,未发放佣金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