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法有度,自成方圆
2018-12-07 13:26 浏览: 0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康德这句经典名言曾经被无数次引用,究其根本是表达我们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个个体都应所畏惧,都应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因此,内心的道德法则于自我的重要性堪比一部部法律于国家的重要性,因为法律就是国家的原则和底线。而作为国家的一份子,遵守和学习法律也是我们的义务。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国务院后续还公布了相关的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劳动用工管理法律化时代已经到来,对企业规范内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虽然已经颁布十年,但是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的保障员工权益,提升人力行政体系员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梳理大家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提出解决办法,人力行政部特别邀请公司长期合作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邱泽龙律师为人力行政体系的所有员工带来了一场《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培训。
邱律师在解读《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引用了他曾经经历过的各种案例,例如,一个博士毕业生曾经在读研究生期间有过工作经历、并且签订过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博士毕业再次工作时是否算是应届生?这种在我们看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在部分企业中区别却很大,因为在这部分企业中应届毕业生与非应届毕业生是采取不同的培养体系,员工个人的经历不同最后带来的影响也许会截然不同。我们会发现当每个企业的环境和条件不同时,同样的法律条文却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很多人最早开始接触和关注法律应该是从小时候跟着爸爸妈妈看《今日说法》开始的,在《今日说法》中我们总能看到社会上当时自己难以理解的情形,于是有一种社会事件总是千奇百怪的印象,随着年龄增长和不断学习,自己才得以理解法律这个的词汇的内涵——平衡。同样的法律条文却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或许正是因为法律就是在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每一个个体事件的平衡都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而《劳动合同法》就是平衡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没有平衡,制度就会因缺乏必要的张力而松弛,如同长短不一的桌子难以支撑起平展的桌面一样。因此,“平衡”对于法律来说,犹如大坝之于河水,同样,在企业中也是一样,没有平衡,就没有制度,在劳动者与企业的平衡过程中,我们已有各种制度作为保障,但是仍然需要人力行政体系的所有员工在法律准许的前提下为员工和企业谋福利。
章法有度,自成方圆。法律是国家的原则,公司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原则,公司每一位员工一直践行的“品德讲正直”做人理念正是体现我们一直在坚守的原则,在这样的原则制度下我们高效运转,快速发展。